
“我要上全运”浙江省象棋选拔赛竞赛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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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name="ContentStart"></meta>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二、执行承办单位: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浙江省棋类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1.女子个人公开组 时 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4日 地 点:浙江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 2.其它组别 时 间:2021年5月29日至6月1日 地 点:待定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男子个人公开组 2、女子个人公开组 3、男子个人业余组 4、女子个人业余组 六、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参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执行。 2、参赛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至60周岁,即1996年4月30日(含)前出生,1961年5月1日(含)后出生。 3、按《规程总则》规定,参赛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参赛。落户、长期居住地、就职单位等相关材料的办理时间应满一年以上,即为2020年5月31日(含)前。 4、公开组参赛运动员应为2021年1月20日中国象棋协会公布的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上、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上;或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下、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下,具有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者。 5、业余组参赛运动员应为 2021年1月20日公布的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下、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下,且2021年4月30 日前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者。 6、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且办理了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年龄、户籍等相关情况均以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2、象棋选拔赛竞委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在浙江省棋类协会官网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七、参加办法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个人公开组名额不限;业余组男子运动员3人、女子运动员2人。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 分钟,每走一步加30 秒。 (三)赛制和轮次:视报名情况另定。 九、录取名次 取得男、女个人公开组第一名,男、女个人业余组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浙江省参加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集训资格。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前,填写报送《“我要上全运”浙江省象棋选拔赛竞赛确认表》(附件1、2),确认参赛小项并指派一名对接联络员,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需将《“我要上全运”浙江省象棋选拔竞赛确认表》原件(加盖公章)、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台胞证)复印件、相关材料(长期居住证、就职合同等)复印件、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反兴奋剂责任书、运动员声明等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棋类协会(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张闽 邮 箱:11177210@qq.com 电 话:15267139278 (三)报到 1、各市代表队应按竞赛补充通知规定的报到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 2、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就职单位证明材料、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或年度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报告)、赛事期间的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十一、技术官员 仲裁、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派,辅助裁判和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定。 十二、经费 (一)选拔赛各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食宿安排及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三、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承办地实际情况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所有参赛人员需经核酸检测合格后参赛,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能参赛,具体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棋类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3、 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30日 |